杨龙残忍被女友毒害,醒来之后发现穿越重生到了灵气纵横,勾心斗角,肉弱强食的大陆,杨龙该何去何从...
上班时偷偷摸鱼的郑琦意外获得了可以连接诸天万界的神奇系统,可以源源不断的从各个宇宙获取各种物品!钢铁侠战衣?无限宝石?拿来吧你!十二符咒?魔气面具?快点交出来!如来神掌?蛤蟆功?照样不放过!“恭喜宿主!钓到一颗即将爆炸的核弹!”“恭喜宿主!钓到一只克苏鲁!”郑琦:san值要掉光了!我能不要吗...............总之这是一个年轻人走狗屎运,一不小心称霸世界的故事..
你说她是女主吧,她动不动就死,各种死法,反复死,而且还都死得有理有据,死得人心服口服,你说她是炮灰吧,故事确实没她不行,快看!那谁家的炮灰型女主她又穿了!
刺猬果小栗被王母娘娘罚下凡间寻找掉落的仙界圣物天灵珠,结识凡间王子开启爆笑爱情故事……
李言突破“天仙境”就要接受万人敬仰,朝拜结果被自己最爱的女人所杀害落入无尽深渊中。在无尽深渊中百年岁月匆匆而过,重生到乞丐王凌,醒来后记忆全失。当在踏修仙路,回忆起过往。历尽磨难,艰辛只想站到你面前问一句“为什么”一人,一剑,一风尘。唯我,巅峰,照乾坤。
洛南茜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重生到小学时期,前世的遗憾都有机会来弥补,要让妈妈摆脱懦弱,成为一名女强人,不再受奶奶的折磨,要让年幼的弟弟不再走上一条不归之路,成为一个为国家做贡献的人,而自己也要努力学习,站在世界巅峰(学神、重生、无男主)。女主重生会有各种bug加持,小说而已,各位不要太较真啊!新书,求支持
想堂堂正正谈个恋爱而已,世俗不允许;想给爱人一个承诺,法律不允许;只是和所有人一样渴望幸福罢了,怎么偏偏就我们这么难?
简介:1v1,双洁一个吃泡面都能死翘翘的女人进入快穿世界和女主斗智斗勇~“啊啊啊啊啊啊啊怎么还不让我回去!”颜曦怒嚎“女人你想去哪?”总裁把她按在门上,手往裙底探去。病娇少年摸了摸女人脚上的金链,声音沙哑:“姐姐,不要离开我好吗?”…………颜曦嘶吼:“嗯?不是让我重生吗?怎么让我嫁给你的上神啊啊啊啊啊!”(第一次写,写不好多担待,谢谢✪ω✪)
因为车祸路为意外穿越到现代都市模样的修仙世界,秉承着穿越就无敌的原则,果然路为这个肥宅也变得无敌了,不过就算是无敌了也改变不了他懒惰的坏毛病,“妖魔鬼怪快离开!我只想好好享受生活啊!”
她是别人眼中的废物却不知她的马甲满天飞:神医梅项级黑客蝴蝶顶级杀手春顶级钢琴师冷顶级设计师清风顶级学神YQ集团总裁……他是外人眼里冰冷的活闫王,却不知他在女朋友面前的百分百可爱
李言突破“天仙境”就要接受万人敬仰,朝拜结果被自己最爱的女人所杀害落入无尽深渊中。在无尽深渊中百年岁月匆匆而过,重生到乞丐王凌,醒来后记忆全失。当在踏修仙路,回忆起过往。历尽磨难,艰辛只想站到你面前问一句“为什么”一人,一剑,一风尘。唯我,巅峰,照乾坤。
流浪的灵魂啊,是神明流失的笑话么?是近似的现实攥着神话,还是神话撑起了现实,这是一个现实和神话并存不悖的世界,是怎样的羁绊与使命能留住异世的孤魂,而那更前方又该是怎样的苍白?-----本书基于各地流传故事,请各位友人踊跃留言
开局成为麒麟的契约者?谭旭不过是在下雨天不小心捡到了一块形状奇怪的玉,还没等他把它交给警察叔叔呢,这玩意儿竟然变成了一个银发飘飘的美少女!?“是你将我唤醒的,那么你现在就是我的契约者了。”绝美少女开口就把谭旭吓到。他不过是一个十七岁即将高三的少年,努力学习考大学才是正道,和神兽签订契约他才没兴趣啊喂!真香定律虽迟但到,没几天谭旭的心马上就被这个小妖精吃的死死的。来自异世界的小麒麟也太逆天了,各项技能直接点满!厨艺满分,直接征服全家人的胃!智商满分,开学直接虐暴年级第一!功夫满分,校园闹事人员什么的直接打跑!……然而还没等他和她好好谈恋爱,居然来了一堆奇怪的人要抓走她?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哪里轮到他们这些妖怪来反对!穿越异界,和猎妖人斗智斗勇!要努力变强才能保护老婆!
席愿忽然发现自己有了一个空间,觉得自己应该是要穿越了,然后疯狂的购物。大米?好。白面?好。肉?好。然后疯狂的购物了一个月后,席愿如愿的穿越啦!穿成了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还有5个孩子。席愿表示,她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当妈啦?后来…………温柔体贴的房产大佬:“妈,我是你大儿子。”老实巴交的军事大佬:“妈,我是你二儿子。”“妈……”“妈……”席愿:“……”
一个是文武双全的女将军,一个是明哲保身的他国公子。她久经沙场,并且尝试过情爱。他从小就被作为质子送往天逸国。两人的感情不是单纯复杂,新婚之夜,他攻占了她一生所要守护的人和物,重生后,她还是再爱上他妈?而他还会依旧如此那般待他么?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1-01 23:08:46 http://vidkjsnsa.com/post/6514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