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正经的冒险故事,刀光剑影中追寻自己的向往,追寻那只属于自己世界。一切都如晨曦的火光,在黑夜终结的黎明时分开始....
那一千年将至,被流放的暴君将会从地狱里破土而出,要带领曾经的王和皇帝,向那个伪善的天主复仇,复仇者们多如海沙,他们将从四面八方攻入圣地菲斯洛德!在里德格古战场颂唱毁灭诗篇的大贤者梅耶,临终之前说出了这样的预言。主角将会背负造物主圣骸布的诅咒,让这个预言成真!
顾白衣与袁梨去镇上赶集,偶然撞见失控的马车,林若嫣间接被男主救下,从此……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山下的房子修以后,袁梨开始鼓捣自己的事业,各种翻地寻菜种,还买笔墨纸砚来写写画画,顾白衣看不懂,对袁梨的身世更抱有疑惑。
她,是古装剧老戏骨,琴棋歌舞无一不精,宅斗,宫斗,权谋,样样拿手。 她,是丞相府庶出的三小姐,自幼痴傻,更被嫡姐利用谋杀。 当她变成她,该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却再一次被卷入权谋漩涡,被迫嫁给人见人惧,谈之色变的嗜血七皇子,白为嫡姐做嫁衣。 仇,要报! 恨,要雪! 婚,要退! 没有剧本,她自己写! 没有结局,她自己填! 江山如画,红颜堪夸,且看她一双素手,如何拨弄整个天下!
母亲受伤昏迷,上个班还被冤枉勾引上司,上司未婚妻来找茬,魏尔涵一怒之下转战写小说。谁知被闺蜜哄骗,碰到个美男影帝拉着自己对戏。美男的名字居然和自己的小说中渣男男主名字一样,一时美男抛弃魏尔涵的绯闻满天!某美男暴怒,“魏尔涵,你是不是故意的?”某女害怕的往后一缩,“你,你想怎样?”某美男嘴角勾起一丝邪魅的笑意,一把揽住某女的纤腰,欺身而上,“你说呢?”
这是一个大逗逼带领着另外一群逗逼追逐梦想的故事。但是在过程中屡屡受创,到处被虐。尽管如此,这个逗逼组合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在无数次的跌倒和挫折之中逐步成长最终实现梦想的故事。
原本只是一次二次元QQ群群主与管理们的的线下聚会,但最终却演变为了一场不得不为了生存而踏上了无尽逃亡的旅程,他们被神所选中,他们被赋予了“幻神者”的称号,不想被残酷的命运所吞噬,那么便只有一步步的向前迈进......
什么?妹妹考入了女子高中了?不行!怎么可以让妹妹离开我的视线进入哪所恐怖的学校!不就是女子高中吗?为了妹妹!没有什么事能难得住我的!更新有保证,请放心收藏。【读者群】491352609
一次机缘,成为道士,开始了我的神秘之旅,斩妖魔,除女鬼,睡坟头。
人皮白骨,用处几何?灵魂托梦,活人祭祀?
一曲肝肠断,引魂渡阴间。传承千年的引魂人家族却在今世卷入了一场惊天的阴谋,各地鬼怪横出,阴阳大乱。渡魂如渡人,愿君莫等闲。当世引魂人强子,被当做棋子,被作为筹码,只为寻得那重生之地,九死一生。安魂化金珠,琉璃若班禅。“想要拿我的东西,那你也得跟着我魂飞魄散,害我至亲,毁我兄友者,莫入轮回。”
那一夜,宫墙内的大火将她所谓的爱情吞噬的一干二净,刑场上,她背负国仇情殇惨烈赴死!再醒来,她发誓,绝不重蹈覆辙!出良策,谋国事,她弹尽竭虑试图改天篡命,却屡遭绝境!黑暗中,他走至她身前,一句“小夕儿,跟我走!”犹如惊天霞光,将她带离地狱。他将她培养成最优秀的谍者,本该是一场互相利用的博弈,他却先丢了自己的一颗心,他看着眼前的人儿:“小夕儿,本王以江山为聘,你嫁与本王可好?”
“哦,上帝那个婊子。”——因为这句口头禅,十七岁的人生赢家崔小路迎来了变身之祸。没想到上帝居然是个女孩子,而且还是一个萝莉型的上帝。 上帝:“你骂我骂得挺爽的啊!几年下来居然骂了我一万七千四百三十三次,实在可恶,本帝不开心了。” …… 上帝:“感激涕零吧!凡人,因为我的宽恕与仁慈,只是稍微给了你小小的变身惩罚,并没有连带把你变成一个婊子。从此以后,你不再是人生赢家,而是彻底地沦为路人。在凡尘中拼死挣扎吧!凡人,哈哈哈哈……”
那是发生在这个夏日的,在我的身上的一件事情。 已经记不清从何开始了,如果一定要说的话....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这种情况。 夕阳即将落入天边,走在路上或是在干些什么事情的我,被革除在了这个世界之外。 眼睛盯着的时针停止了转动,身边的人全都消失不见,属于世界的时间就此结束了,属于我的时间就此开始了。 空无一人的世界,世界的时间也就此停止,唯独只有我还能够进行生命活动。 只有我.....不,不对,应该说不只是我一个‘生物’,与我一起在这被暂停了的世界中行动的,还有一只脚踩铃铛音的纯白小猫。 【你,知道‘克罗诺斯塔西斯’这种现象吗?】将手背于背后的她如是说。
绣花红鞋两双,一正一反,摆于床前,三日见鬼,看后即焚,否则危害终生。 —— 《犁头巫家》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1-02 12:08:55 http://vidkjsnsa.com/post/8933111.html